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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本契約範本係由「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本於保障出租人(房東)及承租人(房客)雙方之合理權益及促進雙方關係和諧之理念下,基於公平及適度保護經濟上弱者之原則所擬訂。敬請社會大眾多加採用。如有印刷事業或機構有意翻印採用本範本,本基金會謹此表示拋棄著作權以供自由翻印。本範本如有未盡事宜,謹請賜教。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茲因房屋租賃事件,雙方合意訂立本契約,約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標的所在地、使用範圍及使用目的

  1. 房屋座落:__縣(市)__鎮(鄉、市、區)__里__鄰__路(街)__段__巷__弄__號__ 樓
  2. 使用範圍:右述房屋全部\房間__間\套房__ 間
  3. 使用目的:住家\營業\其他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間

 自民國__年__月__日起至民國__年__月__日止,計__年__月。

第三條:租金及押租金

  1. 租金每月新台幣(以下同)_____元整。乙方應於每月__日前給付 甲方。
  2. 押租金_____元整。
    乙方應於簽訂本約之同時給付甲方。甲方應於乙方返還房屋時無息退還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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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崔媽媽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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