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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2日電)基於租稅公平,台北市稅捐處去年委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稅課徵合理化研究,就房屋稅制及估價制度提出改革方案,包括建議對自住與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課徵。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法規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房屋標準價格做為房屋現值評定基準。但各縣市政府或因政經環境競爭激烈等因素,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折舊率及耐用年數等多年未調整,未能合理反映房屋建造成本及市場價格,致房屋稅負擔長期偏低。

稅捐處官員說,為落實檢討房屋課稅的合理性及達成課稅公平,去年委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稅課徵合理化研究,研究團隊已就房屋稅制及估價制度提出建議與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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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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