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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劉克強:我的店面是跟二房東租的,當初和二房東有簽合約,如果他搬出去住就給他1萬元。對方原是和我們同住,後來他要搬出去住,但他的東西沒搬走還佔了我一半空間,這樣二房東還有權利拿1萬元嗎?

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汪靜雯:若租賃合約雙方同意任一方搬離住家必須給付對方1萬元,那麼二房東搬離,雖未帶離私人物品,仍有權取得該筆金錢。

文章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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