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姓女子向黃姓房東租屋,涉嫌除了積欠房租,還變賣屋內的液晶電視、冰箱等,並在留下房間鑰匙、新台幣300元及一封道歉信後不見人影;高雄市警方今天循線查獲,移送偵辦。

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表示,黃姓房東是在發覺賴嫌不但積欠房租,還涉嫌偷走租屋內的家具,不甘雙重損失,向分局報案。

員警依據黃姓房東提供的資料,循線找到賴嫌,並查出她另因付不出公共危險罪酒駕罰款而遭通緝,將她帶回警局偵辦。

警方表示,賴嫌供稱,她自小在孤兒院長大,目前在一家餐廳打工,因生活拮据,繳不出房租,才想到變賣租屋內的家具,共賣得2000多元暫度難關。

員警好奇詢問賴嫌還留下300元之事,她表示,暫度難關後,感到對不起房東,才將身上僅有的300元留下來,並寫了一封道歉信,她日後一定會努力打拚賺錢償還房東。

由於竊盜屬公訴罪,警方雖然同情賴嫌,全案仍依法送辦。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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