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吳慧禎/整理報導 搬家雖為「喬遷之喜」,但可不是一件輕鬆的事,除非像藝人宋逸民體力夠用、三次搬家都自己來,不少人大多選擇花錢請搬家公司協助,但藝人黃小柔不但遇到費用一直往上疊、還宿醉的搬家業者,柯以柔的兩台液晶電視更在搬家過程中「整組壞了了」,因此專家提醒幾項原則,作為搬家時的葵花寶典,才能搬得安心又不吃虧。 藝人黃小柔循著廣告找搬家公司,碰上沒有營業登記的業者,最後價格竟越疊越高。(翻攝自YouTube

第一:謹慎選擇合法業者 黃小柔在節目《康熙來了》中分享,早期只能找牆壁上貼的搬家公司廣告,卻遇到宿醉、姍姍來遲的搬家業者,渾身酒味讓人心生畏懼、退步三舍。專家說,現今搬家業者琳瑯滿目,慶幸網路資訊發達,民眾事先一定要上經濟部網站確認搬家公司為合法登記立案,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且確認登記名稱是否與契約書上註明的相符。

第二:合約有疑慮?先別簽! 除了確認搬家公司合法,才不怕求助無門以外,有時民眾與業者約好搬定的樓層,也可能有一方反悔的突發狀況,專家表示,一旦發現合約狀況不同,暫時先不要簽,因為一旦合約簽署完成,就成了民眾與搬家公司之間的糾紛,消保團體將很難介入居中協調,而若有恐嚇的情況別忘了報警求助。黃小柔就說,曾遇到反悔、不照約定把家具搬上樓的業者,要她額外依距離、階梯多付費,無奈當時不懂也只好摸摸鼻子掏錢。

第三:因應天氣狀況,指定車型 五年搬了超過五次家的柯以柔也在節目透露,幾年前曾在一場大雨中搬家,業者離開後才發現兩台液晶電視都無法使用,雖然事先有包好保鮮膜、蓋上布來遮蔽,但推測搬運過程中還是不慎碰到水,導致電器用品故障。搬家達人提醒,相較於這樣的防護措施,最好是跟業者指定車型要有廂型車,雖然要加一點費用,但也更有保障。

新聞來源:雅虎新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以利亞搬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